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检验科2024年部分外检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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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验科2024年部分外检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综合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检验科2024年部分外检项目采购项目
2.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采购项目编号:20230005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预计一年总收费为9万元(收费标准执行物价标准),具体金额据实结算。本次招标供应商报价为物价收费的比例,例如物价收费5.6元,供应商报价50%,实际供应商收费就按照5.6*50%收取采购人。
三、项目报价
本次报价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结算价格报价。所报总价包含设施设备、辅材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人力成本、利润、税金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在近三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比选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1营业执照复印件;
6.2供应商应通过“全国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报告”具备“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
五、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中标法
2、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
3、申请文件份数:正本1份
4、申请文件的装订: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编目编码,并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5、申请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盖章。
6、签字盖章:申请人必须按照模板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六、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按照本次采购文件格式规定的所有文件。
2、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参选公司应承诺交来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公司承担,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19日下午5点(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比选文件接收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新路3号
成都市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2302877
成都市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7日
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检验科2024年部分外检项目采购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1.2 服务地点:成华区建设南新路3号。
二、技术要求
1.本次采购包含的具体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备注 | 要求 |
生长激素 | 250310003 |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 | CEZK1000 | ||
胰岛素样生长结合蛋白3 | CEZK1000 | ||
血清铁蛋白测定 | 250301008 | 化学发光法 | |
叶酸测定 | 250309003 | 血清 | |
血清维生素测定 | 250309004 | 血清 | |
乙型肝炎DNA测定 | 250403003 | 血清 |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250401023 | 血清 | 免疫透射比浊法 |
单项补体测定 | 250401020 | 血清 | 免疫透射比浊法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
| 250402003 | 血清 | 免疫法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 CCP抗体)测定 | 250402041 | 血清 |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 体测定(ANCA) | 250402005 | 血清 | 免疫法 |
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 | 250404010 | 电化学发光法 | |
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 体(ProGRP)测定 | 250310057 | ||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 测定(SCC) | 250404012 | ||
糖类抗原测定 | 250404011 |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 50404009 | 免疫法 | |
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
| 250310055 | ||
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 | 250403066 | 检测8项不超过150元,检测13种高危型不超过300元
|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 | 270800004 | ||
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270200004 | ||
血清双氢睾酮测定 | 250310031 | ||
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检测 | 250310076 | 血清 | |
各类病原体DNA测定 | 250403065 | ||
血清反T3测定 | 250310012 | ||
血清甲状腺结合球蛋白测定
| 250310016 |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
| 250310017 | ||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
| 250402017 | ||
甲状腺球蛋白(TG)测定
| 250310053 | ||
血清果糖胺测定 | 250302002 | ||
抗胰岛素抗体测定 | 250402026 | 免疫法 | |
抗组织细胞抗体测定 | 250402014 | ||
血清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测定
| 250310043 | ||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 250310026 | ||
血管紧张素Ⅱ测定 | 250310028 | ||
醛固酮测定 | 250310023 | ||
血管紧张素Ⅰ测定 | 250310027 | ||
血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
| 250310006 | ||
血浆皮质醇测定 | 250310018 | ||
尿香草苦杏仁酸(VMA)测定
| 250310025 | ||
甲状旁腺激素测定 | 250310009 | ||
血清骨型碱性磷酸酶质量测定
| 250305013 | 化学发光 | |
血清骨钙素测定 | 250308008 | ||
I型胶原羧基端前肽(PICP)测定 | 250503018 | ||
β-胶原降解产物测定(β-CTX)
| 250311007 | ||
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 | 250306013 | ||
血清肌钙蛋白T测定 | 250306008 | ||
血清透明质酸酶测定 | 250305022
| ||
血清纤维连接蛋白测定
| 250305021 | ||
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 | 250305020 | ||
血清Ⅳ型胶原测定 | 250305018 | ||
全血细胞计数+五分类
| 250101015-3
| ||
尿液分析
| 250102035
| ||
粪便常规
| 250103001
| ||
隐血试验
| 250103002
| ||
血清肌酸激酶测定
| 250306001
| ||
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质量测定
| 250306003
| ||
乳酸脱氢酶测定
| 250306005
| ||
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 | 250306007 | ||
淀粉酶测定
| 250308004
| ||
血清脂肪酶测定
| 250308006
| ||
钾测定
| 250304001
| ||
钠测定
| 250304002
| ||
氯测定
| 250304003
| ||
钙测定
| 250304004
| ||
25-羟基维生素D | 2503090004 |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
| 250405002
| ||
食入物变应原筛查
| 250405003
|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250405004
| ||
尿素测定
| 250307001
| ||
肌酐测定
| 250307002
| ||
血清尿酸测定
| 250307005
| ||
B型钠尿肽(BNP)测定
| 250306012 | ||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 250403017 | 包括IgG、IgM;指荧光探针法 |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250403050 | 指凝集法 | |
风疹病毒抗体测定 | 250403021 |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250403020 | ||
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 | 250403022 |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250403024 | ||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
| 250403053 |
2.供应商承担的事项:
2.1乙方将派专人负责甲方送检标本的安全运输,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取送标本;
2.2乙方收取样本时,需对标本的完好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的送检标本说明情况下拒收,通知甲方重新采集样本;
2.3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标本损坏、丢失与报告丢失的责任。2.4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发送报告。乙方将已检标本及检验报告按照行业规范化要求保存适当时间。
2.5针对特殊检测项目,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对报告检测结果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乙方工作人员对于甲方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6乙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样品的保存期(临床常规检测样品保存10天)内提出。在样品保存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将视为甲方完全同意接受检验结果。
2.7乙方就本协议设立报告危急值处理,请在下方填写甲方联系人信息,以便乙方就检测结果的危急程度及时和甲方取得联系。当甲方联系人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提供上述信息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及时通知危急值的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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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验科2024年部分外检项目采购评分细则
1、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标得分=(F1+F2+……+Fn)/n
F1、F2……Fn分别为每个评委的打分,n为评委人数。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评分因素类别 |
1 | 报价 | 10 | 报价参照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在成都市二级乙等医院收费标准下浮20%基础上报统一下浮比例。 下浮比例最高的为基准下浮比例,得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供应商报价评审。 | 经济类评分因素 |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22 | 1、在川投标主体供应商服务团队中需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具备执业资格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计分,中级1分/位,副高及以上2分/位,本项最多得12分。 (以上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的劳动合同、2023年任一月的社保证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的卫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在川实验室: ①具有硕士学历人员,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6分;(以上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的劳动合同、2023年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 ②具有博士学历人员,每提供一名,得2分,最高4分。(以上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的劳动合同、2023年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证明材料单位需与投标主体一致,不具备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3 | 综合实力 | 31 | 1、投标主体供应商在川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ISO 15189认可,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主体供应商在川实验室通过IS015189 认可数量,其中: (1)认可项目数量≥121 项,得10分; (2)认可项目数量达101-120项,得8分; (3)认可项目数量达 81-100项,得6分; (4)认可项目数量达61-80项,得3分; (5)认可项目数量达≤60项,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实验室获得卫生部临检中心颁发的2022年室间质评认可证书(成绩合格以上)的, (1)证书数量≥60个,得6分; (2)证书数量达 40-59个,得3分; (3)认可项目数量1-39个,得1分; (需提供证书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主体供应商在川实验室具有二代测序仪、飞行时间质谱仪、等离子体质谱仪、流式细胞仪等高端技术平台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投标主体供应商设备购买发票或维保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主体供应商应具有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如果为自有物流运输,需要提供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有,得2分;如果物流运输转包给其他公司(含投标主体供应商所属集团下属子公司),需提供供应商与对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实际进行冷链物流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得1分;如无,得0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6、投标主体供应商如为符合GB/T28842-2021《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的国家标准试点企业,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投标主体供应商使用的电子签名应符合《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如符合,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8、投标主体供应商如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平台储备单位,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证明材料单位需与投标主体一致,不具备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业绩证明 | 20 | 提供投标主体供应商有效期内在川内医院合作证明材料(签订的协议或两个月内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有一家得1分,最高得20分。 (备注:科研和定向合同除外) | 证明材料中承检方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服务方案 | 15 | 根据供应商提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整体服务流程②标本接收方案(包括样本采集、标本收取、标本运输)③检测工作流程④检验结果送达方式⑤出报告时间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⑦应急方案(结果异议、报告丢失、标本丢失、急诊项目服务、提供特急标本优先加急服务等)⑧继续教育⑨科研支持⑩增值服务等。满分15分,每缺一项或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6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 2 | 响应文件的编制、制作规范、装订完全等满足招标要求,没有细微偏差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到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文件格式
一、比 选 申 请 函
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对比选范围内进行报价,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高效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
4、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行为。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 项目”(项目编号: )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比选申请人全称 | |
比选报价 | 下浮率: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所有费用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 “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
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无法细分出报价组成因素的可直接报总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本表格适用于货物类项目报价,或适用于服务类项目中涉及分项报价明细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六、业绩证明材料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注:比选申请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或结果公告/公示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七、比选申请人拟用于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常住地 |
项目 负责 人员 | ||||
项目 从业 人员 |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八、技术(服务)、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 技术/服务要求 | 应答情况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
1、比选申请人必须把比选文件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全部内容列入此表并逐一应答。
2、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承诺函
成都市成华区双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公司参加“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XXXXXXXX项目”的采购活动,并已知晓限制性供应商的要求,现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在近三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比选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我公司承诺不与采购单位采购工作人员、参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恶意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若我公司中选,我公司及公司人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履行服务义务。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供应商比选文件内必须提供该承诺函,否则作为无效比选文件)
十、服务方案(格式自定)